文章原題目:
公司審計:公司財務審計流程十步調
公司審計:公司財務審計流程十步調
公司財務審計流程十步調:
審計立項與授權、審計預備、初步伐查、闡發性法式及合適性測試、本色性測試及具體審查、審計發現和審計建議、審計陳述、后續審計、審計評價、審計檔案。
步調一:
審計立項和審批
1.審計立項
審計立項是指肯定具體的內部審計項目,即被審計的對象。
審計對象包羅團體部屬的各子公司,團體內部的各本能機能部門、各項經營勾當或項目、系統等。
審計對象的選擇一般由以下三種體例決議:
①團體審計部通過對團體的經營勾當進行系統地闡發風險來制訂年度內部審計工作打算表,經核準后逐項實行。
②由團體總裁或董事會下達的打算外專項審計使命。
③由被審計者提出審計要求,經核準實行審計營業。
2.審計核準與授權
對已立項的審計項目,審計部應在審計實行前以正式陳述的情勢報團體總裁審核、核準與授權。
步調二:
審計預備
在肯定審計事項后,審計人員最先審計預備工作,制定審計打算。
審計預備工作包羅以下內容:
1.初步肯定具體審計方針和審計規模。
內部審計的總方針是審查和評價團體各項經營治理勾當,協助團體組織的成員有用地實行他們的職責。
針對已肯定的具體審計使命,審計人員應制訂具體的審計方針以有助于擬定審計方案和審計工作竣事后的審計評價。
內部審計的規模一般包羅以下幾個方面:
①組織內部節制系統的得當性、有用性。
② 財務會計信息、資料的正確性、完全性、靠得住性。
③經營勾當的效力和結果。
④資產的護衛環境
⑤對法令、律例及政策、打算的遵照、履行環境。
審計人員應按照具體的審計使命肯定具體的審計規模以確保審計方針的實現。
2.研究布景資料
在制訂審計打算時應搜集、研究審計對象的布景資料。
當審計對象為團體子公司、本能機能部門時,布景資料首要包羅其組織布局、經營治理環境、治理人員相關資料、按期的財務陳述、有關的政策律例和預算資料等。
當審計對象為某一項目、系統時,布景資料首要指其立項、預算資料、合同及相關責任人資料等。
假如在之前年度實行過內部審計,則應調閱之前的審計文件,存眷之前的審計發現及審計對象對審計建議的立場。
3.成立審計小組和肯定審計時候
分歧的審計項目要求審計人員具有分歧的常識和技術,按照現實營業的應該需要,審計部門應放置恰當的審計人員,指定審計項目負責人,并對審計工作進行具體的放置。
成立審計小組的同時,應初步肯定審計時候,包羅審計最先的時候、外勤工作時候、審計竣事及審計陳述的提出時候。
4.預備初步審計方案
審計方案是申明審計方針、規模和具體進行的法式。
完成審計工作后,審計方案是審計工作的記實。
審計方案在打算審計工作時由審計負責人初步制訂,并在審計工作現實進行中按照應該需要進行點竄和調劑。
在被審計單元布景資料不全或實行突擊性查抄等環境下,審計人員也能夠在審計進程中制定和完美審計方案。
5.打算審計陳述的提交體例、時候和對象
6.發出審計通知書
在審計前,審計人員應通知被審計單元進行審計的時候、審計方針和規模,并要求被審計單元實時預備相關的文件、報表和其他資料、奉告應該需要共同的相關事項。
在經授權實行突擊審計的環境下,審計部門可不預先通知被審計單元。
步調三:
審計查詢拜訪
1.審計座談會
審計最先前,審計人員應與被審計單元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及其他相關人員召開審計座談會。
領會根基環境、申明審計的方針和規模和審計中應該需要供給的各類資料和應該需要協助的規模等。
2.實地考查
審計人員應實地察看被審計單元的經營地址、裝備、人員及營業環境,對被審計單元的營業勾當取得感性熟悉。
3.研究文件資料
對被審計單元供給的及實地考查進程中獲得的文件資料進行清算歸檔,并進行查閱、研究。
4.編寫初步伐查仿單
初步伐查完成后,審計人員應編寫扼要的初步伐查仿單,歸納綜合被審計單元的根基環境及初步伐查的實行環境。
步調四:
闡發性法式及合適性測試
1.闡發性法式(比力、比率和趨向闡發)
審計人員應按照財務報表和有關營業數據計較相關比率、趨向變更,用定量的方式更好地輿解被審計單元的經營狀態。
首要的闡發、比力包羅:
現實與預算的比力;年度內各月份數據的比力及趨向闡發;年度間數據的比力及趨向闡發;賬戶間關系闡發;財務和經營比率與前期、同類經營機構的闡發比力;
審計人員通過比力和闡發各項指標所發現的異常環境,應引發充實存眷,從而有針對性地采納更具體的審計法式來審查重點范疇。
2.描寫和闡發內部節制設計的得當性
審計人員應采取繪制流程圖、文字申明等體例描寫被審計單元現有的內部節制軌制。
審計人員應在當真研究、闡發被審計單元現有內部節制系統的相關軌制、劃定等文件的環境下,對內部節制系統設計的得當性進行評價。
3.初步闡發和評價內部節制履行的有用性
3.1審計人員可采取內部節制查詢拜訪表或扣問相關人員等體例取得內部節制履行環境的相關信息。
3.2審計人員可采取對經營勾當進行“穿行測試”或小樣本測試的體例,初步評價內部節制系統的履行環境。
“穿行測試”是審計人員針對要害節制點,拔取必然的買賣和經營勾當進行法式測試或文件測試(按照組織的記實來追蹤選定測試項目標全部進程)。
小樣本測試是選擇較少的樣本量對選定項目進行測試、復核,以測試真實性,領會經營勾當的現實處置是不是與預期一致。
3.3研究信息系統的節制軌制、進行信息系統的相關測試。
信息系統的內部節制觸及到被審計勾當的信息搜集、處置、傳遞和保管各個環節。
特別是團體各部屬病院的信息系統節制的有用性、得當性直接影響其資金、資產平安及財務信息等的正確、完全性。
審計人員應對被審計單元信息系統的內節制度進行周全熟習與闡發,并按照現實環境進行相關的測試。
3.4闡發重大風險范疇,肯定重點審計的規模及方式。
通過對內部節制系統進行描寫和測試后,審計人員應對被審計單元的內部節制環境進行闡發并做出初步評價,評估風險,肯定節制虧弱環節和審計的重點。
步調五:
本色性測試及具體審查
1.本色性測試及具體查抄是在對內部節制的初步評價根本上,應用恰當的審計技術具體審查、評價被審計單元的經營勾當。
2.審計人員應搜集充實的、靠得住的、相關的和有效的審計證據(包羅文件、函證、筆錄、復算、扣問等),進行審核、闡發與研究,構成審計判定。
一般應包羅以下內容:
·
加總相關明細賬戶余額與總賬余額比力查對兩者是不是一致。
·
應用統計抽樣,抽查會計記實,從憑證到賬戶。
·
巡查庫房,抽查盤點庫存藥品、器材等賬面存貨,肯定存貨的保管環境和存貨資產的存在性、完全性及計價的正確性。
·
清查固定資產,肯定資產的治理、使用環境和增減值環境。
·
清點現金,查對銀行存款余額,肯定貨泉資金的平安性及賬實查對環境。
·
函證首要來往賬戶余額,拔取沒法函證或未獲得回函的主要賬戶實施替換法式,肯定來往結算的正確性。
·
審核收費系統的收入日報表、藥品發賣日報表、現金收入日報表,交叉查對并與系統查對一致。
·
審核各類經濟合同,對主要合同簽定的招、投標及履行環境進行審查與評價。
·
審查工程的預、決算資料,復算工程量,肯定工程支出的公道性、正確性。
·
查抄采購打算、采購合同與發票、入庫單、付款支票是不是一致。
·
采取闡發性復核法式,審查本錢計較的正確性、折舊計提的準確性等。
·
查抄涉稅項目,肯定被審計單元是不是遵照國度稅收法令、律例及其他劃定,是不是按時、足額繳納稅款。
·
審核花費的產生環境、審批手續,肯定其真實性、正當性、公道性。
·
其他審計法式
內部審計人員通過履行初步伐查、合適性測試和具體審查,搜集恰當的、有效的及相關的審計證據,并通過度析與評價構成審計發現,并提出恰當的審計建議。
步調六:
審計發現和審計建議
1.審計發現
審計發現應包羅事實、標準及期望、緣由及成果。
事實是指在審計進程中審計人員發現的現實環境、相關問題。
標準及期望是指評價這些問題所根據的相關政策、規范、查核方針、預算指標等。
緣由是審計人員闡發的現實環境與相關標準發生差別的緣由。
成果是指現實環境與標準發生差別釀成的影響及相關風險。
審計人員利用書面文字、相關圖表等具體論述相關的審計發現,審計人員成文的審計發現應有相關的審計證據來撐持。
2.審計建議
審計人員應按照具體的內部節制環境及相關的審計發現提出具體的、恰當的審計建議,以利于被審計單元完美內部節制、下降經營風險。
步調七:
審計陳述
1.審計復核與監視
審計項目負責人應對審計人員的審計工作草稿及搜集的相關證明資料進行具體的復核,并對審計人員實行的相關審計法式進行恰當的監視和治理。
2.清算審計工作草稿及相關資料,編適意見互換稿
①外勤工作中,審計人員應對編制的審計工作草稿及搜集的相關文件、報表、記實等證據資料實時清算、歸類。
審計人員應按照同一的標準對審計工作草稿及證據資料編制索引號,以便查閱。
②召開退出會議前,審計項目負責人應編寫具體的定見互換稿,也能夠編制審計陳述初稿取代。
定見互換稿應扼要申明項目標審計方針、審計規模、實行的審計法式,并對具體的審計發現和初步的審計建議進行具體論述。
3.與被審計單元互換定見
與被審計單元的溝通包羅重大問題的溝通及退出會議上的定見互換。
①重大問題首要是指,在審計進程中發現的正在進行的重大背規或對團體好處造成嚴重侵害的問題。
在這類環境下,應該需要被審計單元頓時采納相關的辦法。
審計人員應按照具體環境闡發所發現問題的本色及影響,肯定溝通的對象,并報團體總裁核準。
②召開退出會議,就相關審計發現與審計建議與被審計單元互換定見。
外勤工作竣事前,審計人員應與被審計單元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召開退出會議,就定見互換稿上的相關問題聽取被審計單元的注釋與定見,并具體記實。
兩邊應在乎見互換書上簽名確認。
對在有關問題上的分歧定見,可由被審計單元進行書面陳說并交與審計人員與審計人員的審計發現與建議一齊歸檔,以便查閱、闡發。
4.編制正式的審計陳述
外勤工作竣事后,審計項目負責人應實時編制正式的審計陳述。
正式的審計陳述是在乎見互換稿的根本上按照與被審計單元溝通的成果,正式編制完成。
審計陳述利用簡捷、簡要的文字論述審計方針、審計規模、審計人員履行的審計法式和審計結論,并恰當地注解審計人員的定見。
被審計單元對審計結論和建議的觀點,也可按照應該需要包羅在審計陳述中。
5.審核并報送審計陳述
審計部門負責人應對審計陳述及相關的審計資料進行具體審核,確認后正式報送給團體總裁及審計委員會,并對審計成果進行扼要的口頭報告請示。
審計部門也應將經核準的審計陳述送與被審計單元并確認其已收到。
步調八:
后續審計
在出具了正式的審計陳述后,審計部門應存眷被審計單元對審計成果及團體總裁對相關事項處置決議的立場。
在認為適合的一段時候今后,由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元實行后續審計,肯定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是不是獲得了得當的解決。
對臨時沒法解決的問題是不是奉告并獲得了團體總裁或董事會的核準。
審計人員應對相關的風險進行評價,并將后續審計的成果及相關的風險評價陳述團體總裁及審計委員會。
步調九:
審計評價
審計評價是指審計部負責人對具體審計項目標履行環境、審計方式、審計法式及審計方針的完成環境進行的總結、評價。
審計評價由審計人員的自我評價、審計項目負責人的項目評價及審計部負責人的總結評價三個條理組成。
每個審計項目完成以后,審計部負責人都應催促審計人員、審計項目負責人實時做出版面總結、評價,審計部負責人也應按照現實環境簽訂相關的定見和建議。
步調十:
審計檔案
完成以上九個步調后,審計人員應對審計資料進行清算、裝訂、編號,構成內部審計檔案,并由審計部負責保管。